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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桥米线配菜加工到上餐桌不得超过1小时

2018

09/04

15:44

来源

昆明信息港

6月13日,记者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规范“过桥米线”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提升“过桥米线”质量安全水平,该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餐饮环节过桥米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监管工作。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经营“过桥米线”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强督促整改,做到不留死角。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及时复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督促“过桥米线”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严把“四关”,消除安全隐患,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过桥米线”质量安全水平。餐饮服务单位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购进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用具、容器、储存设施有明显标识,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待加工食品及原料要及时检查,保证新鲜,不得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切配生片要薄、少,生菜采用清洗、消毒、再用净水清洗三步法处理,熟制食品要烧熟煮透,生片、熟片及配菜加工到供餐间隔时间要严格控制在1小时以内并尽量缩短。要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相关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洗涤剂和消毒剂,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保证餐饮具干净卫生。要控制好上桌汤温,做到碗烫、汤滚、油热、汤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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