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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0月1日起云南将全面实施过桥米线经营分类许可

2018

12/26

13:35

来源

云南网

       12月25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昆明召开过桥米线放心消费专项行动部署会。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过桥米线经营服务水平,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展这一云南餐饮美食文化,过桥米线经营将被列入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级别进行管理,同时将对原、辅料的进货和使用建立台账,实现可追溯。

       据介绍,过桥米线作为云南省特有的传统美食,至今已有100多年历史,2008年被列入了昆明市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蒙自过桥米线传统技艺则在2015年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过桥米线食材用料考究、品种丰富,制作精良、吃法独特,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

       长期以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对以米线为主的鲜粮制品质量安全大力监管,使其质量总体上得到了有效保证。据悉,在2016年及2017年全省抽检米线中,抽检合格率均为100%,2018年抽检的35批样品中,也仅有2批样品检测不合格。

       然而,由于过桥米线烹调和食用方法独特,如果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完善、内部管理不到位、加工过程不规范、食用方法不得当等因素,依然存在产生食用安全隐患。

       据悉,此次开展的“过桥米线放心消费”专项行动将通过构建过桥米线经营监管长效机制,实现“经营主体合规、原料合格可溯、加工过程规范、消费安全放心”,严格准入、原料、加工等环节管理,督促过桥米线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让过桥米线消费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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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把过桥米线经营列为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级别进行管理。2019年3月底前制定颁布过桥米线经营许可审查条件,9月底前督促经营者对照经营许可条件进行改造提升,10月1日起全面实施过桥米线经营分类许可。

       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完善原料进货及使用台账,保证可追溯。所采购的米线、畜禽肉类、水产品、禽蛋及其他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具有合法来源证明。

       同时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设置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加工制作间。要规范温度控制,米线应在沸水中烫煮后备用,盛汤碗具应在专用设备中加热(不低于100℃)后使用,食物混合后,汤的表面温度应不低于70℃。要向消费者明示食用方法,按照生荤、生素、熟食、米线的放置顺序规范操作。

       此外还将推动制定过桥米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持续提升过桥米线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及时分办,及时处置。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及时录入过桥米线经营主体日常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实行“黑名单”制度管理,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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